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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专利法修正案

2009-08-15    查阅 2046

全国人大常委会于12月27日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修正案,新的专利法修正案将于2009年10月1日实施。

修正后的专利法最引人关注的是严格了专利授权条件,对于新颖性的审查由原来的相对新颖性标准修改为绝对新颖性标准。此外,在保护专利权、实用新型审查、外观设计审查等方面均做了较大修改。

建议广大申请人、专利权人尽早了解新专利法的内容,并密切关注后续的与专利法修正案相配套的专利法实施条例以及审查指南的修改,以便更好地适应专利法最新修改后的规定。